各市、州体育(文体、教体)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全民健身条例》,推动全民健身定向运动的普及开展,促进广大群众身体素质及健康水平的不断提高,省社会体育指导中心、省无线电定向运动协会定于2015年10月16日至18日在成都市举办“2015年四川省定向锦标赛”。现将本次比赛竞赛规程印发你们,请积极组队参赛。
四川省社会体育指导中心
四川省无线电定向运动协会
2015年9月10日
2015年四川省定向锦标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四川省社会体育指导中心
四川省无线电定向运动协会
二、承办单位
大邑县新场镇人民政府
成都西岭雪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
三、协办单位
成都途扬体育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四川加好投资有限公司
四、竞赛时间和地点
(一)时间:2015年10月16日至18日
(二)地点:成都市大邑县新场镇
五、参赛单位
各市州、学校、企事业、社会团体、行业体协、俱乐部等单位凡具备定向竞赛项目参赛能力并符合本规程参赛规定的人员均可报名参赛。
六、竞赛项目
(一)接力赛
(二)短距离赛
(三)标准距离赛
(四)积分赛
(五)百米定向赛
七、竞赛组别
(一)男、女儿童组(2003.1.1至2005.12.31出生);
(二)男、女少年组(1999.1.1至2002.12.31出生);
(三)男、女青年组 (1996.1.1至1998.12.31出生);
(四)男、女成年组(1995.12.31以前出生);
(五)男、女精英组(符合青年组、成年组参赛年龄);
(六)家庭混合组(2006.1.1以后出生的儿童及其一名父、母监护人)。
注:短距离项目实际参赛人数超过120人的组别、标准距离项目实际参赛人数超过100人的组别,将分为A1、A2组两个组别,单独录取名次。
八、参赛办法
(一)以代表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各代表队运动员报名人数不限,教练员报名人数按运动员总人数8:1的比例报名,领队报名人数不少于1人。正式报名表需要加盖单位公章。
(二)参赛运动员须经县级以上医院检查证明身体健康合格,适合参加定向比赛。
(三)参赛运动员须办理竞赛期间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成年人投保额度不低于人民币20万元,未成年人投保额度不低于10万元)和“意外伤害医疗保险”(投保额度不低于人民币2万元),未办理保险者不得参赛。
(四)运动员必须具备参加定向竞赛活动的能力(包括身体、技术和对天气等的适应能力),参赛队和个人对自己的安全负全部责任。凡有以下疾病患者不得报名参赛:先天性心脏病和风湿性心脏病患者,高血压和脑血管疾病患者,心肌炎和其它心脏病患者,冠状动脉病患者和严重心率不齐者,糖尿病患者,其他不适合运动的疾病患者。
(五) 男、女精英组报名资格:
1.参加2014年—2015年全国定向锦标赛、全国学生定向锦标赛青年组、成年精英组的运动员。
2.参加2014年—2015年全国定向锦标赛、全国学生定向锦标赛青年组、成年组个人前20名的运动员。
3.参加2014年四川省定向锦标赛青年组、成年组个人前6名的运动员。
(六)接力赛设3个棒次,每队每个年龄组别只允许报一个接力队。
(七)运动员按实际年龄参加相应组别比赛,不能越组参赛。
(八)儿童组、家庭混合组限报百米定向、短距离赛和积分赛。
九、竞赛办法
按《中国徒步定向运动竞赛规则》执行。
十、录取名次和奖励
(一)个人:各组别各项目录取前8名,颁发获奖证书。
(二)接力:各组别录取前8名,颁发获奖证书。
(三)团体:各组别男女合计录取前8名(家庭混合组不设团体),颁发获奖证书。团体成绩计算个人(短距离和标准距离)比赛成绩,以每队男、女2个单项成绩最好3人计算,总时间少的队名次列前,时间相同以单项第1名多者名次列前,再相同以第2名多者名次列前,以此类推。比赛成绩不能满足合计成绩要求的队,不计算团体成绩。
(四)各项目参赛人(队)数不足9人(队)时,按实际参赛人(队)数递减1名录取名次;参赛人(队)数不足3人(队)时不录取名次。
(五)设“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办法按大会有关规定执行。
(六)组织评选优秀教练员、裁判员,评选办法另定。
十一、报名和报名
(一)报名
1.各代表队须于2015年10月12日前将报名表(见附件)邮寄到四川省无线电定向运动协会,信封上须注明“2015年四川省定向越野锦标赛报名表”。逾期不予受理(地址:成都市新南路93号亚华商厦五楼,邮编:610041,联系人:四川省无线电定向运动协会 肖洪 电话:028—85440726。
2.各代表队须于2015年10月12日前同时将电子版报名表和参赛运动员照片发送到邮箱:358402717@qq.com
3.各代表队报名表须由报名单位盖章。
(二)报到
1.各代表队领队及教练员须于10月16日17:30前到成都市大邑县新场古镇游客管理中心报到,当天晚上19:30召开组委会和教练员、裁判长联席会(具体报到、会议地点见补充通知)。
2.各代表队报到时须向大会交验参赛运动员近期体检证明、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单、身份证原件,家庭混合组须交验户口簿,否则不得参赛。
十二、竞赛安排
(一)10月17日上午:开赛仪式、接力赛、百米定向赛
下午:短距离
(二)10月18日上午:标准距离赛、积分
下午:颁奖仪式
十三、经费
参赛运动员需向大会缴纳竞赛费每人每项50元。
十四、食、宿及交通
各代表队在赛区的食、宿、交通由各队自行安排,费用自理。
十五、安全管理
(一)各代表队领队和教练员是本队责任人,须与大会组委会签订《安全责任书》,否则不能参赛。
(二)各代表队领队和教练员要认真履行管理职能,加强队伍管理,保证参赛人员比赛期间的食、宿、交通等方面安全,防止发生安全事故。
(三)各代表队领队和教练员要加强参赛人员安全教育,增强参赛人员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有效预防传染病、食物中毒及其他安全事故的发生。
(四)各参赛单位必须为参赛运动员在所在地办理好体检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比赛期间发生意外事故,均由各参赛单位与保险公司按相关保险规定处理。
十六、仲裁委员和裁判员
(一)仲裁委员和裁判员由省无线电定向运动协会选派。
(二)仲裁委员会人员组成和职责范围按国家体育总局《仲裁委员会条例》规定执行。
十七、其它
(一)凡对裁判员裁决或竞赛成绩有异议提出申诉,需向仲裁委员会提交书面《申诉报告书》和申诉费500元,胜诉则申诉费退还。
(二)各代表队报名后凡要更换参赛运动员,需交纳手续费每人次50元。
(三)各参赛运动员每人需交“指卡”押金100元,比赛结束后退还。请妥善保管好“指卡”,遗失“指卡”押金不退。
十八、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比赛相关事宜将及时在四川省无线电定向运动协会秘书处QQ群(群号:81867223)公布。
十九、本规程内容由主办单位负责解释。
点击此处请下载 2015年四川省定向锦标赛报名表(1).rar